为什么是上海律师提出了“大所之问”

如题所述

这篇题为《十年后律师业不需要“大所”》的文章,不仅在标题上有亮点,而且在内容上更有焦点。作者是一位资深律师,他就是来自于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陈文伟。陈文伟律师在文章中表述的是有关互联网时代律师和律所如何面对及发展的问题,他经过研究后提出了一个有趣的话题——十年后,我国可能不再需要大所了。
为什么是十年后就不需要大所了呢?十年后,为什么律师业就不需要大所了呢?现在的大所十年后怎么办呢?显然,文章具有惊人的轰动效应。于是,立即引起了律师界乃至法律界的强烈反响。
时隔两天后的8月28日,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卫明博士首先有了强烈反应。他开门见山、直接了当地提出了疑问:“谁说十年后律师业不需要大所?”。
三天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董冬冬也以《互联网会冲碎规模化大所的壳儿?》一文,在网络媒体上表达了自己的不同意见。作为一位曾经亲身筹建过一家过260人律所团队并参与了其全球网络布局的律所合伙人,他结合正在探索实践的瀛和律师机构事业,对此同样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认为,规模化大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有其存在的价值。
面对如此强烈的反响,陈文伟律师立即进行了针对性的回应。为此,他又写了一篇《未来十年,律师行业不需要“大所”》,作了解答与分析。他说,曾经料到“大所”的同行们会有不同看法,但未料到的是文章发出之后,全国竟然有许多未必是大所的同行撰文对此提出了反对的观点。他承认第一篇文章确实有不够严谨之处,因为在讨论要不要大所时,居然没有在文章的前文中给“大所”定义。为此,他以国内同仁相对认可的标准,即“各地有分所、合伙人成百甚至上千、社会上有知名度”对“大所”重新定义之后强调,本人说十年后不需要“大所”,不是说大所消失灭亡了,也不是一家大所也没有了,而是说市场上不需要“大所”。
其实,不仅仅是陈文伟律师没有想到会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应,就连其他各地的同行也没有想到会引起如此众多的共鸣与讨论。短短五天内,就有包括吴卫明律师、董冬冬律师在内的几十位律师参与了这场讨论。当然,影响较大的还是吴卫明律师与董冬冬律师的两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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