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机关和机构的设立,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地区行政公署
B.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工作部门
C.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辖区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街道办事处
D.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可以设立派出机构

【答案】:A、C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因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地区行政公署,需经国务院批准。故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4条第3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因此,省级人民政府设立工作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并报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而非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故B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街道办事处,需经区人民政府的上一级政府——市人民政府批准。故C选项说法正确。派出机构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特殊内设机构,其设置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置规则相同。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3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因此,县政府工作部门设立派出机构需报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而非报县政府批准。故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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