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s规则全称是: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于2002年12月在伦敦召开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保安外交大会通过,并于2004年7月1日开始生效。这项规则是对于《1978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针对船舶、港口及港口国政府机构对于最低安全(Security)一项的修正案。
它规定港口国政府、船东、船上人员以及港口/设施人员察觉安全威胁并且采取相应预防措施的责任,以防止安全事件影响从事国际贸易的船舶或港口设施。ISPS:港口安全设施费,或者称港口安保费。这种附加费用几乎所有的航线均要收取。
ISPS Code包括A、B两个部分,其中A部分是强制性的要求,B部分是对A部分要求的实施提供指导,内容相互对应。ISPS Code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即对缔约国政府的要求、对公司和船舶的要求和对港口设施的要求。
ISPS规则:
1、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包括高速客船)、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气体运输船、散货船和高速货船等船舶应当符合公约的要求。
2、按照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将对国际航行船舶是否符合海上保安规定进行检查,对有明确理由相信船舶不符合要求的,将采取检查、延误、滞留、限制船舶操作、拒绝船舶进入港口、将船舶驱逐出港、要求船舶开往指定位置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