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8-26
一、合作原则的内容
上世纪六十年代后期,美国哲学家Grice首次提出合作原则。他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活动中,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会话双方在交谈中都遵循了某种原则,他称这种原则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简称CP)。Grice认为,人们在会话中总是互相合作,说话人和听话人都希望能够更好的理解对方的意思。Grice本人是哲学家,他提出的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是套用德国科学家康德的量、质、关系和方式这四个哲学范畴体系(何兆熊,2000:166)。合作原则是我们在谈话中时时遵守的语用规则。
二、 礼貌原则的内容
合作原则只解释了人们间接的使用语言所产生的会话含义,以及对他的理解,但是却没有解释人们为什么要这样,不采取直截了当的方式去交际。为了弥补Grice的合作原则,英国语言学家Leech(1983)提出了著名的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简称PP)。“礼貌原则”并非Leech首创。E.Goffman,P.Brown和S.Levinson早已对礼貌现象有所论述。Leech的“礼貌原则”包括六条次准则:策略、慷慨、赞扬、谦虚、赞同、同情。Leech指出,礼貌原则可以“救援”合作原则,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互为益补的关系,或者说是一种进退相让的关系。要考虑合作原则多一点,往往就要考虑礼貌原则少一些,反之亦然。
礼貌原则包括以下六个准则:
(1)策略准则(Tact Maxim):尽量少让别人吃亏,尽量让别人多得益。
(2)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尽量少让自己得益,尽量多让自己吃亏。
(3)赞扬准则(Approbation Maxim):尽量少贬损别人,尽量多赞誉别人。
(4)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尽量少赞誉自己,尽量多贬损自己。
(5)赞同准则(Agreement Maxim):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
(6)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