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领区划分意思就是签证领事馆区域划分。关于韩国签证领区划分管辖区域,原则上签证应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所属的领区签证处办理。韩国驻华使领馆领区划分如下:
1、韩国签证领区划分——北京领区。其中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北京大使馆;
2、韩国签证领区划分——青岛领区。其中包含:青岛市、山东省。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青岛总领事馆;
3、韩国签证领区划分——青岛领区。其中包含:青岛市、山东省。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青岛总领事馆;
4、韩国签证领区划分——沈阳领区。其中包含: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沈阳总领事馆;
5、韩国签证领区划分——成都领区。其中包含: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成都总领事馆;
6、韩国签证领区划分——西安领区。其中包含: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西安总领事馆;
7、韩国签证领区划分——武汉领区。其中包含: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武汉总领事馆;
8、韩国签证领区划分——广州领区。其中包含: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广州总领事馆;
9、韩国签证领区划分——香港领区。其中包含:香港、澳门。签证办理所属机构:大韩民国香港总领事馆。
扩展资料:
除以下签证之外的其他签证,申请人即便户籍所在地不在当地领区,如实际居住地在领区,可在相对应的使领馆申请签证:
1、申请留学(D-2-1,至 D-2-6)、语言研修(C-3-1,D-4-1)等签证的在校生或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
2、商务签证及在外同胞签证(F-4)中以法人企业代表、管理级职员资格申请的需核实公司情况的签证,应在公司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
3、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签证(访问就业、雇佣许可者、结婚移民、永住权者家属),应在<无犯罪记录证明>签发地(户口所在地)所属使领馆申请签证;
4、免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访问就业再入国者(H-2-7)可不限制户口所在地递交申请;
5、在外同胞(F-4)签证申请人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和同胞签证(C-3-8)申请人,不受领区限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韩国签证
领区划分:同我国有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基本都在北京设有大使馆。但中国幅员广阔,人口众多,在北京的大使馆很难顾及到全国各个地方。这样为管理方便,就在各地区的中心城市开设领事馆。领事馆主要在所辖地区行使大使馆的签证领事功能。
温馨提示:
它同大使馆的主要区别是:大使馆是综合性的机构,涵盖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教育、科技、签证领事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缩微的政府。而领事馆的职能相对较为单一:主要受理所在国公民的签证申请和维护本国侨民的利益;
领区划分不是按工作所在地,是按护照签发地,比如申请人的护照首页签发地写的广东,就不能在成都领区送签,如果要在那里送签需要当地的暂住证;
申请签证,一般应在其居住地所属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跨领区通常不允许。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居住地和我们所说的户口所在地是有区别的。外国人一般没有户口的概念,只有长住地的概念。一个持有上海户口的人,长期住在北京,如果申请美国签证,应该是在北京申请。但申请人需出示在京居住的证据,比如暂住证、工作单位的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