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一般纳税人对注册资金是否有规定

如题所述

  一般纳税人的注册资金没有要求的。
  注册资金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所作的要求,税务机关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时没有对企业注册资金进行规定,只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进行了限制。
  一
、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均应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
纳税人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上述“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是指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中,货物或应税劳务地销售额超过50%,批发或销售货物的销售额不到50%。
(二)
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
(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二)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以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预计年应税销售额可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新办企业。
(三)
新办(指2004年6月30日以后办理税务登记)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1年(连续12个月)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方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其中,具有一定经营规模、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相应地经营管理人员、有货物购销合同或书面意向、有货物购销渠道(供货企业证明)的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四)
对新办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中只从事货物出口贸易,不需要使用专用发票,为解决出口退税问题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企业(以下简称出口企业)。
(五)
设有固定经营场所或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且人员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预防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的。
上述“人员”是指在企业登记在册、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按照有关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企业人员。
(六)
总机构属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或者从事货物批发零售并且全部销售总机构,即使该分支机构寓于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声情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除上述全部销售总机构货物的分支机构外,其它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分支机构应参照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七)
个体经营者凡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打倒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取得《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以此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至少3个月以上等条件的。
商业个体经营者参照新办小型商贸企业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
(八)
单一转售电力、自来水的纳税人。
(九)
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业务的废旧物资经营单位。
(十)
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纳税人。
(十一)
具备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资格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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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28
申请一般纳税人对注册资金没有任何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2-15
这个规定不成文,申请一般纳税人只是对应税销售额有限制,要求年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其他规定如果有你可以要求税务部门出示相关文件,这是你的权利,也是他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