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机密!高手作答。

我曾经在一家汽车维修公司做策划,当时老总对我很保守,什么都不告诉我。我当时做一份策划案,需要电脑,他叫人从另外一个店里拿来一台电脑,但是拿过来的时候,电脑是坏的。事后,我找人把电脑修了一下,修完才发现里面有很多资料,包括公司的供货清单,售价的底价,厂家联系方式等等,最主要的还有将近两万个客户资料和维修记录。我当时默默的把这些东西都拷贝了下来,然后把电脑原有的一些资料也删除了,因为这些资料留下来,就算我以后什么都不做,他们也会怀疑我。
一个月后,该发工资了,老总突然告诉我工资要拖后一个月发(就是要压一个月的工资),我当时已经预感到了,也不打算要了。因为众多原因,我离职了。
现在我手上的这些资料,我想卖给其他的车行,但是不知道在法律上会不会有所触犯?还有这些东西的价值性是否很高?
忘了给大家说一点,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个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1、“这些东西的价值性是否很高?”:这些东西的价值不好判定:对于与原公司在同一地区、想挤垮原公司的竞争者,可能有用。对于其他车行,可能不会有太大有参考价值。

2、“不知道在法律上会不会有所触犯?”:
(1)会不会“在法律上会不会有所触犯”,要看你手里掌握的这些东西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你偷偷从公司电脑获得的东西也许是普通意义上的“公司机密”,但不一定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2)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如生产工艺、配方、贸易渠道、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

(3)你可以自己看一下,你手里的东西是否构成了商业秘密,从你所说的看,我认为应该是商业秘密:如果老板对这些东西很看重、平时只有少数几个员工能看到或知道、并与有权利和资格、机会知道这些情况的员做了保密约定的话,就肯定是商业秘密了,因为:客户资料不是公众所能知悉的、也能为老板带来经济利益、并且有实用性。现在你不能确定的就只是老板是否对此采取了保密措施:如果没有这个要件,你掌握的东西就不是老板的商业秘密。
(4)如果你出售后老板起诉你侵犯商业秘密的话:老板负有举证证明他采取了保密措施的义务。

3、如果你所掌握的东西构成了商业秘密:
(1)你以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得这些商业秘密、又故意披露并允许他人使用这些商业秘密,就是侵犯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要负民事赔偿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要负刑事责任、还有负民事赔偿责任:事关重大,请你三思!
(2)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因你泄露秘密给老板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利润损失和老板调查此事的费用。
(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请看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2)《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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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0-15
你手上的这些资料,在法律上讲,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你因为偶尔的这一个因素,获取了这些商业秘密资料,这没有错,只要你没利用这些资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也不构成犯罪,否则是不可以的。
至于你在工作中,正常接触到的有关秘密,因为单位没有给你保密费,也没有约定保密事由,如果你自己使用,这样不违法。
至于这些东西的价值是否很高,我相信你应该清楚。
第2个回答  2008-10-15
会触犯,后果很严重,你已经非法获取和销毁商业机密,不能在往下走了。
价值要看底价等是不是市场上很有竞争力。

建议要回工资走人。其它的别想了,悬崖勒马!
第3个回答  2008-10-16
你把资料卖了,万一被揭发了,你就破坏了行规,以后你就不用再这行混了。

你连工资都不要就走,当你卖资料被发现时很容易联想到你,至少也会成为公司其他职员的炮灰。

当然,凡事都有偶然性,自己把握。
第4个回答  2008-10-15
,老总突然告诉我工资要拖后一个月发(就是要压一个月的工资

好像很多公司都会这样做
理由是防止像我这些做一个月就走人的坏蛋。。。

所以不一定是被发现了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