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怎么才能让他同意?

如题所述

如果你执意要离婚的话,推荐参考《婚姻法》第四章离婚有关的第三十一、三十二条: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虽然说你丈夫不同意离婚,但是我认为感情破裂实在难以挽回的话你们可以再协商一下,具体要看是什么问题,比如说因为孩子啊因为他还有感情之类的问题,具体情况找解决办法。实在跟他难以沟通但你还是想离婚的话,可以走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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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6
那就尽量讲清楚离婚给两个人带来的好处,和不同意离婚的后果,分析一下两个人还有没有继续下去的希望或可能。
实在无法做通工作就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第2个回答  2018-11-07
你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没办法协议离婚的话只好诉讼离婚了,法院支持离婚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的基础。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实破裂,法官会从双方当事人的婚前感情基础,婚后生活状况,以及未来有无和好可能综合判断。

《婚姻法》当中有明确罗列出几项判断 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形,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有配偶者一方与他人同居等。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支持,第二次起诉离婚要6个月后,法院一般就判离了。因为6个月后再次起诉法院推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
如果你想尽早离婚,建议多搜集能证明你们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对你比较有利。
第3个回答  2018-11-13
离婚,有两途径,一是协商,双方谈离婚条件,物质补偿,子女抚养问题。
二是到法院起诉,虽然如无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但如一方坚持起诉,终究会判决。
第4个回答  2018-12-07
可以起诉离婚,法院调解达不成协议,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