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买东西,店家多发了.要我退回去,不退的话犯法吗

如题所述

应当退还,否则即构成无权占有。
法律分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根据该规定可知,买家应在收到货物后及时进行检验。在网购过程中卖家多发了货物,买受人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如果买家愿意接受多发送的货物,则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多交部分的价款。如果买家拒绝接受,则应当即使向卖家履行通知义务,由卖家收回或者无偿赠与。由于卖家的过错导致货物多交,因此买受人返还货物所需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例如,寄回货物所支出的快递费用等等。若买家同意接受,但不同意支付额外的价款的,则应构成违约,卖家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额外的价款。若买家不支付约定的价款、恶意占有多交部分的,则其对多交付的部分不享有合法权利,其对多余部分的占有显然属于无权占有。卖家可基于其对多交部分的所有权,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要求买家返还原物或者进行损害赔偿。
【个人建议】
建议买家与卖家进行协商,或者由卖家将多交付的部分赠与买家,或者买家额外支付相应的价款,或者由卖家承担快递等运输费用,将多交付的部分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条 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可以接收或者拒绝接收多交的部分。买受人接收多交部分的,按照约定的价格支付价款;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的,应当及时通知出卖人。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四百六十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是,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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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16
理论上讲,该行为系非法获利或非法占有行为。如果店家通过法律手段的话是可以追回的,但要商品价值值不值得咯。这跟银行多给钱要求退回是一样的道理。
至于退不退,就要看商品价值和你本人意愿了,商品不贵且不想退,那就留着吧,店家不至于动用法律手段。如果想退的话,那就跟店家要快递费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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