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月底预发员工工资,但该员工工作不满一个月就跑了,该怎么处理?

我是北京市某人力资源企业,我们是向外资企业推荐服务人员工作的,被推荐人到公司找到我们说年底想置办年货,想提前几天从公司财务预支工资,我们心一软就支付给她了,可她拿到工资就从我们的客户那不打招呼的直接不去工作了,我们有该服务人员的资料,身份证复印件,退休证等资料,我们与她和她的家人联系时,他们的态度很强硬,就是不打算退回1月末工作天数差额,我们每次给新的服务人员推荐工作单位的时候都会收取一笔月薪的20%服务费,只收一次,终身不收取任何费用,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证据补充:我们公司有和客户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协议上写着该服务人员的月薪和相关条款。

第1个回答  2014-01-28
1/首先在招用新员工是都应当完善入职手续,然后再派遣过程中也依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则和员工办理各项手续材料,以防备以后发生纠纷处于不利地位;
2/就本次员工事件你们可以选择起诉,要求对方违约承担相应责任,返还事先领取的工资;解除雇佣关系,如果给客户造成损失还应当赔偿损失
2关于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近期法规出台的较多,必须认真学习,有方法的对待。追问

那个员工为本市退休人员,我们为她做的是劳务推荐工作,与对方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协议,我们手里有该员工的入职表格和身份证复印件和退休证复印件,请问我们能否起诉她?

追答

可以按照不当得利起诉

追问

我们当初派岗的时候,收过她一次20%的服务费,请问这个对起诉是否有影响。如果起诉我们的胜诉机会有多大,钱数不多,就300多块钱而已,但我我们是国企,查的比较严格,而且开了这个口子对日后的日常管理会有问题。

追答

是吗,没有影响。不过钱少费时费力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