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国有资产产权?

如题所述

2、在其他企业组织形式中,原则上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和机构以及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向企业投资所形成的国家资本金,均界定为国有资产。所不同的是集体企业按规定享受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其中属于国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和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入“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减免部分,应界定为国有资产;至于完全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国有单位只提供了担保,没有承担连带责任,或者虽承担了连带责任,但已经追索清偿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属于企业资产,但承担连带责任后,已经债权转股权,则应界定为国有资产。 3、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界定。在股份制企业中,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直接设立的国有企业以其全部或部分——累计高于原国有企业净资产50%(含50%)或主营生产部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进入股份制企业,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家股;进入股份制企业的净资产低于50%(不含50%),其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国有法人单位所拥有的企业,以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改建为股份公司,进入股份公司的净资产折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法人股。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资产所有权性质相同,均为国有资产,但持股单位不同,因此权、责、利的享受与承担也有所区别,应当界定清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