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如何办领养老金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9-03-01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流动的步伐也在加快,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已经超过1亿人,农民工数目庞大,并且在短期内其转移潮流不可能停止,这个庞大群体的社会保障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鉴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现阶段流入城镇从业的大批农村人口不仅无法享受该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且至今绝大部分仍被排除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以外。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切实提高我国城镇外来流动人口的生活质量,缓解未来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严重负面影响,迫切需要探索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外来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模式。
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选择。中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城乡二元结构决定了要解决农民工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问题,只能在以下三种方案中选择:一是把农民工养老保险纳入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之中;二是把农民工养老保险纳入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之中;三是另起炉灶,专门建立一个独立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究竟采取哪种模式,在不同地区做法不一,比如在深圳,外来流动人口在深圳经济特区的企业工作,建立劳动关系后,便与深圳市户籍的员工一样,由企业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在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口在上海市从业(不包括从事家政服务和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用人单位应为其缴纳包括老年补贴、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在内的综合保险费。在理论界,一些学者提出对于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有必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之外探寻第三条道路,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社会养老权益。所以,对于农民工养老保险,有必要设计两个以上的方案供有稳定职业的农民工(有较长时期的劳动关系和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无稳定职业的农民工(经常处于流动状态)自主选择,政府在实施此类政策之前,应先对农民工进行适当分类,对达到规定居住年限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单位的农民工,给予享受本市居民权益的资格条件,并正式纳入当地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而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则视情形逐步纳入。
由于农民工流动性大,工资水平低,多数农民工是“离土不离乡”,简单地把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当前条件还不太成熟。所以,在目前农民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设计,有土地的农民工,可按“土地换保障”的方法换算出积累额,计入个人账户。对大多数农民工来说,应纳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改革、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在适当时机,与城镇社会保障制度统一接轨。只有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从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看,相当一部分农民实际已在城市和小城镇居住多年,职业、生活都已有了相当的基础,和城镇企业职工已无二致,他们实际已和农村脱离了联系,再让他们向家乡农村社会保障机构缴纳社会保险金,已不现实,只会给当事双方造成困难和不便。从农民工收入来源、农民工养老保险具体操作、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角度来考虑,将进城农民逐步纳入城市职工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将来的必然趋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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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1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有关负责人详解《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特别是如何解决他们缴费难和转移难的问题,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养老保险权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5日就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接受记者专访,对大家关心的一些问题作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

  缴费难和转移难制约农民工参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表示,现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保)在制度上规定覆盖所有在城镇企业就业的劳动者,也包括农民工,但在实际执行中,农民工参保的比例很低。

  截至2008年底,全国参加城保的农民工2416万人,只占在城镇就业农民工的17%。主要原因是现行城保制度的有些政策难以完全适应农民工的特点。

  他说,目前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有两难:一是缴费难。农民工工资收入普遍较低,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经济承受能力也普遍较低;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缴费标准较高(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许多农民工及使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感到难以承受,因而导致大量的农民工没有参保。

  二是转移难。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很强,而且转移目标地不确定,今年在这个城市打工,明年可能转到另一个城市,也可能回到家乡;而现行城保制度规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个人账户资金,不转移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统筹基金,许多参加了城保的农民工不能肯定自己现在缴了费今后能不能领到养老金,因而在离开一个就业城市时往往选择退保,只把个人账户的钱领出来,这实际上损害了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明确转移接续政策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过去已经参加城保的农民工及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调整缴费比例。

  他说:“这样规定,可以大大降低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以最大限度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针对农民工就业流动性强的特点,办法明确了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权益累计、接续的政策。

  具体是: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时,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方面要为其开具参保缴费凭证,证明他在本地参保的时间和累计缴费情况;另一方面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

  农民工回到原就业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自然解封,养老保险权益得以延续;农民工到其他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只要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并提出转移申请,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

  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一直封存,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直到其继续参保或到达领取待遇年龄,已经参保缴费的权益不受损失。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采取以上措施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

  农民工缴费15年可领养老金

  这位负责人说,只要履行了同样的参保缴费义务,就享有同等的养老保险权益。到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农民工,按照与城镇参保职工一视同仁的原则计发相关待遇。

  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国家正在组织开展新农保试点,农民工在城镇参保与新农保之间的具体衔接转移办法,将按照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另行制定。

  办法主要适用范围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这个办法主要适用于在城镇就业并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城镇各类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明确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相关事宜,并为农民工办理参保手续。

  他说,在城镇就业的农民工还有一部分是从事个体经营的,考虑到他们没有用人单位缴费,如果参保将由个人负担全部缴费,经济上难以承受,因此,这部分农民工以及在乡镇就业的农民工可参加家乡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跨区流动不需往返办理手续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就业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权益记录和保存等工作,在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地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只要提出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或信息,就能够由转出和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减少个人的责任和负担。

  个人身份证号将作为终身社保号

  这位负责人表示,我们正在结合“金保工程”的实施,筹划尽早建立健全全国查询系统。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而且规模大,因此首先从农民工做起,建立全国社保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推广到全部参保人员人人都有社会保障卡。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加上密码,在全国各个社保经办机构都能随时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权益记录信息。

  他说,这有点儿像银行的定期储蓄,虽然不能在达到领取条件之前提取,但随时能了解自己存了多少钱(积累了多少权益),让参保群众放心。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