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刺史:
汉武帝时分全国为十三个监察区,称为州,后演变为行政区,刺史(后改为
州牧)为其首席行政长官,后来同时兼管兵权。 州下为郡,设有官员为 郡守: 又名太守,为一郡中的最高长官。 郡尉: 专为掌管一郡的军事,后来改称都尉。 郡丞: 为郡 之副长官,掌管文书、治安。 郡下为县,设有: 县令: 万户以上的县的行政长官称县令,万户以下的称县长, 县尉: 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掌握一县的治安。
县丞: 为县令辅佐。 县下为乡,设有: 乡三老: 为掌管教化的乡官,治理一乡的事务。 啬夫: 掌管诉讼和赋税的乡官。 游徼: 掌管一乡的巡察缉捕。 乡下为亭,设有:
亭长: 管理一亭的治安,兼理该亭民事。 求盗: 协助亭长,专门从事治安 管理。 亭下为里,设有: 里正: 掌管一里的民事,是县里任命的不脱产的服役者。 里监门: 协助里正监理治安。 司马与司徒、司工并称“三有司”。军政与军赋,为朝廷大臣,常统率六师或八师出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