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逻防范的基础知识是什么意识?

治安巡逻防范的基础知识是什么意识? 是不是说工作内容的意识? 还是什么麻烦解答下.急啊

1、什么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依靠各部门、各单位的人民群众的力量,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通过加强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工作,解决社会治安问题,实现从根本上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社会系统工程。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是什么?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这一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是多年实践经验的总结,反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客观规律和客观要求,高度概括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范围和工作重点,准确阐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之间的相互关系。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这个方针,对于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打防并举”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能把防范与打击割裂开来,而应该把严打与严防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两项工作一起部署,一齐抓,真正形成打中有防,防中有打,打防并举的良好局面。同时,也要根据某一时期、某一地区的实际和客观形势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重点,突出打、防的主次轻重。 “标本兼治”是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关系的原则,这就是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既要依法及时处置违法犯罪,消除违法犯罪的外在条件;也要坚持不懈积极主动地解决深层次的治安问题,从根本上减少和根治违法犯罪产生的内在因素,要从治标和治本两方面发挥每一项治理措施的双重作用。 “标本兼治”不是“打防并举”的重复。“打防并举”揭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种基本手段的关系,而“标本兼治”则是说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诸手段双重作用之间的关系。 “重在治本”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的落脚点,它是由治本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及综合治理的最终目的所决定的。就是要求治标与治本既要双管齐下,统筹兼顾,不顾此失彼,又要注重发挥各项治理的措施的治本作用,建立起防范和减少违法犯罪的有效机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总之,“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求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全国人民一起行动,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采取多种手段落实各项措施,既要解决现实的治安问题,更要消除和减少导致违法犯罪的诸多因素和条件,努力实现长治久安,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谁主管,谁负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党政军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都要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结合本身业务,认真抓好本系统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防止因本部门工作偏差而对社会造成消极影响,主动承担起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的整体责任。二是党政军各部门和人民团体,都要抓好本系统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发生重大犯罪和重大治安问题。三是各机关、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都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切实加强内部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发生问题,要酌情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直接领导的责任。 4、什么是属地管理原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的含义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按行政区划划分的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性文件,对所管辖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全面管理。 5、属地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⑴所有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必须由各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 ⑵把“抓系统,系统抓”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有机地结合起来。“抓系统,系统抓”就是在综合治理中,调动系统和部门的积极性,利用各方面的力量,运用综合的手段,去治理社会治安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求各部门、各人民团体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又要积极支持配合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督促所属单位搞好综合治理工作。部门所属的企事业单位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既要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又要服从所在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所在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 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充分调动“条”和“块”两方面的积极性。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在组织实施工作中,要注意协调“条”和“块”的关系,充分调动两方面的积极性,以期形成合力,更有效地搞好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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