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中专毕业在江西的一家医院工作,干部编制,2003年医院开始交社保,只有个人帐号,没有集体帐号。2006年办停薪留职,停交社保,(档案在江西)。同年到广东医院工作,合同工,已交社保8年(户口在广东),明年就到了50岁了,现想辞职,问题:1,现在辞职,自己交社,要挂靠单位吗?2,没有单位挂靠,88年至2002年的视同缴费广东如何接收?3,江西医院社保只有个人帐号没有集体账号,能转移到广东吗?4,广东职工医保没满15年,退休后可继续交满15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