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门店或者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具体他(她)要负什么责任? 跟负责人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如果某人注册了一家企业或者门店的法人代表,他(她)还能在申请别的公司或者别的行业的法人代表吗?

法人代表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自然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法人代表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以下三大类:1、法定代表人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2、法定代理人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3、授权代表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的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利都要遭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约束,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规模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自身的举动,而是对法人发作直接的法令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令规则的职权规模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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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一,很多人经常将法人和法人代表混淆。 常听人说"某某人是某单位的法人"这样的话,这就是没有弄清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误将某单位的法人代表错当成法人。 二,什么是”法人” 法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里规定得相当明确,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不是某个章位的领导。 三,什么是”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本文不对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再作进一步区别,按照常理认为两者是一致的)。 民法通则规定,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责的负责人。法人代表是法人的一个机关,是自然人。 四,很多人还分不清法人代表和他所代表的法人在承担民事责任方面的关系。 曾经有这么一个可笑的事,某企业法人,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交法人代表为企业办理业务使用,该法人代表办理企业事务透支2万元。后来企业关闭时,银行未能索回欠款。企业关闭后,银行却委派律师向企业原法人代表索款,理由是信用卡由法人代表使用,申办信用卡时,也有法人代表的签章。 这是混淆了法人和法人代表的民事责任,法人作为一个组织,只能由法人的机关来代表法人进行民事行为,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点民法通则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银行的做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民营的公司还是国有的公司都是这样. 当然,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则情况不一样,因为这样的机构不是“法人”,也就是说这些组织不象本文第二条所讲的“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这些组织债务,应当以这些组织的财产和设立者的财产来偿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代表公司履行职责的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