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恨骑电动车的,就在几天前我开车回家与一辆无牌无证的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发生了刮擦(在我的机动车的右侧是个死角,而且是电动车驾驶员站在右边道挤我把我给挤到中间黄实线上),而且电动车后面还坐着一人,电动车驾驶员说我把他的左脚背压上了他的左脚有点疼,事后我把对方送到医院去检查,在医院里医生检查了一下说脚好的呢,又没肿,过一会儿他说小腿疼,他还要上班呢,万一肿了咋办,我给医生说要不拍个片子吧,医生说行,等片子出来了以后,医生看了一下说骨头好的呢,就是韧带拉伤,后来我给对方买了些药,前后花了三百多块,又给对方给了十天的误工费两千块,我知道我的责任大些,我就是想问一下如果交警来处理难道对方没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