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去提取公积金,退休人员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题所述

职工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申请人填写的《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3、提取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离休、退休批复或离休证、退休证或养老金发放证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离休、退休职工无需提供该项材料;

5、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一、销户 职工办理销户提取业务,提供以下资料:

1、证件 备注

2、身份证

3、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定居的,应提供当地签发的护照或通行证及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5、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卡;

6、离休证、退休证

7、离休职工应提供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及市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

8、户口簿

9、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应提供职工户口簿;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应提供户口注销;

10、残疾证、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残疾人证、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证、领取保险金证明

13、凭银行存折领取的提供银行存折;凭储蓄卡领取的提供储蓄卡及对账单;

14、户口迁移证明

15、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和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6、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或缴存证明

17、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或缴存证明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8

以深圳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为例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 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 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 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 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申请材料

扩展资料

职工已领退休证明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业务办理须知:

1、职工可通过自助渠道办理退休销户提取,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年龄未达到以上要求并已退休的,应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提交退休证等证明材料办理。

2.2013年1月1日后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直领取基本养老金职工,在办理本销户提取时,若无法提供退休证,需提供《省直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证明》和《养老保险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3.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4.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5.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6.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申请销户提取。

7.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的,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零余额账户销户提取业务,或凭身份证和联名卡通过网上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8.申请材料中注明“复印件一份”的,表明须留存复印件一份,但部分材料仍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点击“材料要求”的“其他要求”查看。

参考资料: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离休、退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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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8-19
老王曾是某煤矿厂党支部干部,退休后一直待在家里。现在老王的小孙子要买房,可家里的资金不够。那么老王能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给自己的小孙子吗?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职工销户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的情况包括职工离休、退休的情形。上述案例中,老王作为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退休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给自己的小孙子买房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可以任意支配。退休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由个人予以支配。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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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6-27
员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由他人代为办理的,但是需要员工开具代理委托书授权即可。

离休退休公积金提取
1、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无离、退休证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提供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7-11-15
退休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
1、职工本人首次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
2、职工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及密码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退休销户提取”,根据界面显示,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业务当场受理二、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男性年龄满60周岁,女性年龄满55周岁的可不提供)。
5、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