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专用发票作废10张,这个月刚开始今天又作废一张,会有什么影响?

上个月因为发票有稍微褶皱,客户老让换,就作废了很多张,因为怕开出来客户在网上认证所以就把没给客户的都作废了,请问会有什么大影响吗?今天第三联没打上,又作废一张,大概专用发票一个月要买三百到五百左右的数量。

跨月的发票不可以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冲销。作废量如占有效使用量的比例不大,一般不会被特殊处理;然而,如果长此以往作废数量较多的,一旦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关注,税务机关会展开核查,会被予以警告处理(未予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发票),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整改(甚至停止供票处理);此外,最有可能的是每月的领购限量会被减少(既然诸多作废仍可应对经营需求,证明使用量可以缩减),如果造成发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业务需求的,则可能会影响企业业务经营;可见,应予规范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一,冲红的适用依据是国税发〔2007〕18号文,不得擅自冲红,必须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来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三,你公司又已误先重开了正确的蓝字发票给对方,那只能走完冲红程序就好了,不需要再重开,要注意啊:前面的发票尚未办理冲红,未处理完,哪有先重复开发票给对方的,这种严重的错误实在太不应该!!同一业务开两份发票,甚至可以认为你其中的一份发票是虚开!这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严格来说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由税务机关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四,去到办税大厅,打份报告,带上作废发票,报告说是误操作,实际上是作废的,但是在金税卡上没有做作废处理,导致导数数与实际的不一样,这样税局会在比对的时候,帮你填上正确的销售额,会把你作废的销售去掉,这样你就能正常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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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3-02
1、如题所述,作废量如占有效使用量的比例不大,一般不会被特殊处理;
2、然而,如果长此以往作废数量较多的,一旦受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关注,税务机关会展开核查,会被予以警告处理(未予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和保管发票),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整改(甚至停止供票处理);
3、此外,最有可能的是每月的领购限量会被减少(既然诸多作废仍可应对经营需求,证明使用量可以缩减),如果造成发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业务需求的,则可能会影响企业业务经营;
4、可见,应予规范发票的使用和管理;
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