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受了工伤,10月上班后于12月又再次工伤,伤的部位不同,请问能做两次工伤鉴定吗?

如题所述

  可以,但是伤残赔偿金只赔付一次,伤残等级取两次中的高等级伤残最准,如果两次一样可以申请合并晋级。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4.2晋级原则
  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
  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
  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
  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原有伤残或疾病史,即:单个或双器官(如双眼、四肢、肾脏)或系统损伤,本次鉴定时应检查本次伤情是否加重原有伤残,如若加重原有伤残,鉴定时按事实的致残结局为依据;若本次伤情轻于原有伤残,鉴定时则按本次伤情致残结局为依据。
  对原有伤残的处理适用于初次或再次鉴定,复查鉴定不适用于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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