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时间受伤后,住院一个月了,现在想出院回家休养,护理费应该和在医院请人护理是一样吗?

我妈是在建筑工地上班,在要下班的时候脚被机器弄成骨折,在医院已经一个月了,现在医生也不给上药了,说让骨头自己慢慢长好,现在有复片,医生说还有一个地方看不清楚,我们就担心以后会留下什么后遗症,担心以后那只脚以后使不了力,现在在医院是单位请人护理的,每天48元,如果出院的话,那个护理费应该是不是应该给一样呢,因为我妈想在家休养,单位现在说只给30元一天,我就想请问一下懂这方面的知识人士咨询一下,我要的是针对我妈现在的这种情况,如果是复制那些工伤条例的话,那就免了。

没有硬性规定护理费用的,是你支出多少护理费用就给多少护理费用,在家和在医院一样的。你应该去协调交涉下,因为医院护理费用都是比较透明的,而你自己请的就不透明了,估计是你单位怕你请人不用那么多钱,就规定30元一天。你可以和你请的工人起草个用工合同,把费用写明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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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9
护理费,是可以协商的。医院的请人陪护,是有明码标价的,所以48.00元每天。出院后,单位想当然认为是你们家属自己护理,肯定会降价;再则,出院就相当于病情稳定了,护理量相对减少,单位也会降价。

可以协商,还价嘛!实在不行,由单位出面请专人护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2-09
如果回家护理的话, 给你的费用应该和在医院的不同. 因为工伤保险保付是有条件的, 即在国家指定的医疗机构, 使用国家列明的药品等范围内才能按工伤补贴标准给付.
如果情况严重的话, 建议做一下程度鉴定.
第3个回答  2008-12-09
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