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道判断:1除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情况之外,投资方企业不应确认为投资收益.2企业关联方与企业交易后,长期未支付的款项,应当按照关联方交易判定为占用本企业资金,确认为利息收入.对还是错?只有5分了,都拿出来了,请教大虾了...谢谢,第一个问题我知道了,第二个还是不太清楚,我查了一下法规,好象没有如题目上类似的说法.但是在利息收入项目里面有一个欠款利息,勉强与题目搭个边,但利息确认需要有合同啊,这里肯定是没有合同的,所以好象不太应该确认为利息收入.哪位再详细分析一下呢,我再悬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