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村基层治理减负增效

如题所述

为农村基层治理减负增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成果,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村级组织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最后一米”,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强不强,村干部工作水平和积极性高不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各项政策方针落实的效果,从长远来看,更关系到我国农村基层治理和农村发展。

我国高度重视村级组织建设,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各地积极出台相关措施,为村级组织减负、为乡村治理增效,成果不断惠及村民群众,取得不小成效。同时,也要看到,解决形式主义问题是系统工程,也是长久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从现实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长期困扰基层的难题和堵点,村级组织行政事务多、机制牌子多、不合理证明事项多就是其突出表现。

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常常是事多事杂人手少。这种情况下,不是不可以加任务、挂牌子,而必须是现实真正所需、必须有相应资源保障。然而,一些地方不顾实际情况,以设机制、挂牌子来安排村级组织任务,以填报表格来调度村级组织工作,以“是否留痕”来检验村级组织实绩等问题。这些看上去热热闹闹,实际上却是牌子“空挂”、工作“空转”,不但加重了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负担,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公信力。同样,一些地方要求村级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涉及广、种类多、内容繁,还有要求村级组织出具“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的,这都给村级组织和当地群众带来了极大不便。

针对村级组织在工作中遇到的这些堵点、难点,《意见》紧盯关键节点,聚焦“减轻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负担”“精简村级工作机制和牌子”“改进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等方面,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一是该减少的减少。比如,明确了村级组织工作事务范围,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规范并整合各类村级工作机制,为新设村级工作机制划出“硬杠杠”等。二是该增加的增加。比如,为村级公共服务增加“政府购买”这一工具,运用社会力量助力村级组织能力提升。三是该优化的优化。比如,针对“痕迹管理”比较普遍,但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的现象,提出建立以解决实际问题、让村民群众满意为导向的村级组织考核评价机制等。同时,为了推动工作落实,《意见》还明确清理了规范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要求纳入考核、分级制定指导目录,建立村级组织负担常态化监管机制等。

基层是干事创业的沃土,也是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为村级组织提质赋能就是为农村基层治理增效。解决牌子“满天飞”的问题,让各项政策措施实践管用、基层会用、群众受用,是基础问题,也是长远问题。期待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意见》精神,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村级组织增强能动性,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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