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流程如下: 1.申请举办大型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在活动举办前20日向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2.预计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向活动举办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提出申请;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向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提出申请。3.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在7天内向申请者作书面说明。
演出,指演出单位或个人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下所举办的文艺表演活动,把戏曲、舞蹈、曲艺、杂技等才艺在观众面前表演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