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办法是,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取消办税人员。
办税人员指在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中具体办理申报纳税的人员。各种工商企业一般都有纳税义务,部分事业单位也有缴纳奖金税、建筑税等义务,而这种纳税义务的履行又由这些单位的会计人员办理,所以这些会计人员就成为办税人员。办税人员的职责是,必须熟悉掌握与本单位纳税业务有关的税收政策法律知识,在税务专管员的辅导下,正确计算应纳税额;按时申报缴纳;按期保管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抵制各种违反税法的行为等。如果办税人员有意偷逃税款,或单位领导指使等而偷逃税款,都要负法律责任。办税人员是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基础力量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