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老年公交卡办理条件

如题所述

办理条件:
1、常住和暂住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六城区内的居民中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
2、常住居民:居民身份证地址在以上六城区域范围内的成都市民。
3、暂住居民:具有在以上六区域范围内公安机关办理暂住证的外地居民。
卡片充值:
1、由于技术原因,老年卡第一次能被连续充12个月消费次数(每月75次,领卡时充值),之后,每次仅充6个月消费次数(每月75次),充值时必须卡片所属本人前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便办理保险手续(保险费用由市公交集团支付,但保单需被保险人本人签字)。
2、首次充值,免费充入从当月起的连续12个月次数(每月75次);以后续充时间从上次充值的最后一个月份的前一个月开始办理续充,不能提前,续充11个月次数;
3、年满70岁的老年人首次申领公交老年卡可在6个网点办理,分别为成都市双楠路286号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IC卡服务大厅、宏济路39号、桂溪公交站、九里堤公交站、火车北站东广场公交站、盐市口杏林药房;公交老年卡首次免费充值期限届满后续充时,可在市公交集团指定的55个网点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五十八条
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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