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8年宋金和议达成后,有哪些具体条款内容?

如题所述

在宋金历史上的重要时刻,宋朝与金国在开禧三年(1207)至嘉定元年(1208)之间展开了一场复杂的外交和军事交涉。韩侂胄试图通过北伐失败后,转而寻求和议。金朝提出苛刻条件,如割让两淮地区、增加岁币、支付犒师银、遣还归正人并要求斩韩侂胄。宋朝使者方信孺在交涉中坚守立场,最终宋廷在满足金方要求后,于嘉定元年二月达成和议,内容包括宋金两国君主关系的改变、增岁币、犒军银、保持疆界不变以及交换韩侂胄及苏师旦首级以换取失地。此协议在权臣倪思和楼钥的争议中得以实施,韩侂胄被破棺枭首以示国体维护。

同年的三月,宋廷对镇淮军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以解决其管理混乱、耗费过大等问题。淮南转运司招募的镇淮军人数众多,但军纪松弛,导致军士生活困难,甚至出现抢劫。马丘崇和陈师文等人负责拣汰,淮东仅剩八千余士兵,被刺面后补充到镇江军和武锋军;淮西则组建御前武定军,共三万人,分六军,以提高军事效率。此举节省了大量财政开支,武定军成为宋廷在淮西的重要力量。

闰四月初二,宋朝设立拘榷安边钱物所,没收韩侂胄等权贵的田产和围田,以支持边境的军事和财政需求。随着与金国关系的破裂,这个机构的资源在对抗金国的战争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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