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拿到广州一家公司的offer,做软件的。三方协议已经交给公司了,并填好了自己的基本资料,当时说11月中旬的时候会把协议寄回学校的。但是今天公司打电话告诉我说:要下学期去实习3个月之后才签三方协议,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回1楼的,不是劳动合同哈,是学校发的三方协议。现在三方协议交给了公司,我又没有办法找新的单位...但是,三方协议又没有签...我该怎么办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