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要求实习3个月之后才签三方协议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11月5日拿到广州一家公司的offer,做软件的。三方协议已经交给公司了,并填好了自己的基本资料,当时说11月中旬的时候会把协议寄回学校的。但是今天公司打电话告诉我说:要下学期去实习3个月之后才签三方协议,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回1楼的,不是劳动合同哈,是学校发的三方协议。
现在三方协议交给了公司,我又没有办法找新的单位...但是,三方协议又没有签...我该怎么办好呢?

合法吧,我们学校的几个学生都是先实习后再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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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0
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不包括未毕业的学生,因此只要你还没有毕业,就谈不上单位违法。

但有一点,单位称的试用期不是很恰当,因为你只能算实习,因此实际是单位要求你实习3个月,合适才签三方。你唯一要考虑的是实习费是否能够满足你的心理预期。
第2个回答  2008-12-02
公司没理由这样做的啊,是不是怕到时候用人变化所以现在不给你们签啊,还是快点拿到比较好啊
第3个回答  2008-11-20
合法,你没有毕业是签定不了劳动合同的。
第4个回答  2008-11-21
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