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迁入武汉条件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购房落户:使用武汉社保,或者个体户等方式买房,或者买了不限购区,有房没户口,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落户。

外地人买房条件: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学历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人才引进落户: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

1、父户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父母投靠子女: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在本市落户是指:

(一)户籍不在本市的毕业生,可申请在本市落户。

(二)户籍在本市新城区的毕业生,可申请在主城区落户。

(三)毕业生户口托管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居民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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