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
(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