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设立分公司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如要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需要以下条件:
1、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扩展资料:
开办私营独资企业的话,则要具备以下条件: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
2、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3、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4、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