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佛教教义名词。意谓恒常永住,不会变异毁灭。即,法无生灭变迁称作常住。
《法华经》卷一:“是法住法位,世间相常住。”
某些词条将之释为“永存”,讹也。
2、佛果。《楞严经》卷四称“佛果”为“常住”。
经曰:“如佛说言,因地觉心欲求常住,要与果位名目相应……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真如、佛性、庵摩罗识、空如来藏、大圆镜智,是七种名称谓虽别,清净圆满,体性坚凝,如金刚王,常住不坏。”此七种果位名称,亦称七种“常住果”。
3、法性。佛教中,一般亦将“法性”名为“常住”。所谓“有佛无佛,法性常住”。
4、为“常住物”的简称,即寺院所有之财物。指寺院中属于众僧集体所有的屋舍、什物、树木、米麦、盐酱、饭食等。若破坏、占为私有、借用不还,甚至偷盗、抢劫、欺诳,皆为毁犯重戒。
扩展资料:
《涅槃经》中说,如果有人得闻“常住”这两个字,这人就可以生生不堕恶趣。
自此可知道法佛本性常住,无有变异。人们的自性本来清净,只不过被烦恼无明所覆盖了,不能显露出来。
这如同太阳,虽被乌云所遮盖,但光明并没有消失。
人在生死流转中,一时闻解如来常住,种下信仰的种子,回熏识心,将内在的光明激发出来,虽还会受到外界的染污,但在内心深处,对佛法的净信就不会再失去。最后在解脱时,会得知自己因何而得解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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