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牌可以申请几次最长多久

如题所述

临时车牌最多可以申请三次,最长可使用90天。临时号牌的有效期分为15天、30天、90天,且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在本行政区域内临时行驶的号牌,有效期不超过15天;需要跨行政区域行驶的临时驾驶证,有效期不超过30日;属于车辆科学研究和型式试验,超出国家标准不予登记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90日的临时驾驶证。

无论在本行政区域内行驶还是跨行政区域行驶,两种临时牌照最多可申请三次。因此,本行政区域内的临时许可最长可使用45天,跨行政区域的临时许可最长可使用90天。

车主在办理临时车牌时,可能会遇到延迟受理或邮寄,因此实际使用时间可能比理论短。因此,我们在上路时必须牢记临时牌照的使用时间是否已经过期,以免因临时牌照过期而被交警处罚。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申请条件、材料及流程如下:

1. 未销售的车辆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2. 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车辆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3. 新车出口销售的车辆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4.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车辆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5. 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三次,且每次申请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不得超过30日。

对于智能网联机动车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道路行驶的,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单位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提交相关证明、凭证。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应当与准予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凭证上签注的期限保持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临时车牌的申请流程如下:

1. 直接到车管所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车主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交强险证明四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后,缴纳5元工本费,即可领取临时驾驶证。

2. 直接到4S店办理手续,拿到临时车牌。

3. 可以在线办理,登录12123(V2.8.2安卓版)进行办理,进入业务中心选项,点击申领新车临时号牌,选择申领临牌的城市。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完成办理。然后等待五个工作日内临时号牌通过邮政快递寄到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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