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能够直接作为被告?!

我记得原来的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应该以营业执照上面登记的负责人为被告;但是现在手头有一批判决书,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是以个体工商户为被告,法人代表那里写的是经营业主,和解?请求解答

在一般民事诉讼中,经常存在个体工商户作为主体进入诉讼的情形,为了明确诉讼当事人,以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以作为列明依据:

1、依据《民法通则》第26条:“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41、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的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扩展资料:

特殊的情况劳动仲裁及诉讼

个体工商户可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单位,这类用人单位的业主或投资者需承担无限责任,在劳动者与个体工商户发生劳动争议时,以老板个人作为被申请人或被告。

第一种做法:

以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为当事人,注明经营者为某某某。这种做法主要理由是,因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为用人单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个人却依法没有用工主体资格,因而不是当事人。

其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第二种做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之规定,劳动者与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是应当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如若登记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则应将字号和实际经营者列为共同当事人。

将业主的自然情况注明主要是基于:在实际生活中,相当一部分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或者将产业转包,或者出租给他人经营使用,

或者以更换字号的方式,逃避债务及法律责任,因此,仅以单一的字号名称作为当事人,可能出现难以确定实际的劳动法律责任主体的情况。所以,在确定当事人时应将业主的自然情况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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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为被告。
你所说的情况,会不会是承办法官业务不熟导致?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个体工商户不可以直接作为被告,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为被告。
第3个回答  2014-08-21
有营业执照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不同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在民事诉讼中主要涉及两类案件,一类是普通民事案件,一类是劳动争议案件,两类案件适用不同的法律。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分为以下两类不同的情况: 

一、普通民事案件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因此在普通民事案件中,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原、被告),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劳动者与取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有营业执照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原告起诉时,原告名称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若以业主为原告,经法庭释明后,当事人仍坚持不变更,则裁定驳回起诉;有营业执照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作为被告被起诉时,被告名称仍然应为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若原告列错被告,一般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撤诉,并在仲裁15日期限内另行起诉;二是经法庭释明后,当事人仍坚持不变更,以被告主体不适格裁定驳回起诉。
第4个回答  2018-05-22
你这是老黄历了,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以个体工商户所起的字号为被告,同时列明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