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香港申请签证进入中国,在什麼地方办理?

在香港的具体地址。如能知道电话号码就更好了。

地 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51号资本中心20层;电 话:29921999;传 真:2989111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日除外)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6:00(其中,特急申请受理时间截至12:00)

取证时间:上午10:00至下午17:00

签证审理时限:

1、特急服务:通常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可取证;

2、加急服务:通常递交申请后第三个工作日可取证;

3、普通件:通常递交申请后第四个工作日可取证。以上审理时限仅供参考,基于个案审理时限可能会延长。

扩展资料:

申请中国签证提交的照片要求:

自2016年12月15日起,申请人在递交中国签证申请时,须按如下要求提交一张纸质照片,否则将被拒绝受理。

一、照片须为在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彩色照片。

二、照片尺寸为48×33mm。头部宽度为21-24mm,头部长度为28-33mm。 

三、照片要易于识别:拍照时要正对相机,双眼睁开,嘴唇闭合,露出双耳,神态自然,无任何动作。人脸左右偏转不超过20度,上下仰俯不超过25度。

四、面部特征完整、清晰,位置居中。不佩戴粗框、有色或反光眼镜,不戴帽子、头巾等饰物。如因宗教原因需佩戴的,亦应确保不遮挡面部。

五、成像须无渗光或阴影,亮度适中,肤色自然,无红眼,无明显畸变。

六、照片须无边框,背景为白色或接近白色,不得采用背景有景物的生活照。

七、须使用光面相纸,而不是布纹相纸或普通打印纸。照片须无污损、划痕或折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 -关于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申请中国签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7-24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51号资本中心20层。

其他办公信息:

【香港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公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递交申请时间】:9:00 至16:00 (特急截止为12:00)

【取证时间】:加急、特急服务12:00至17:00

【普通服务】10:00至17:00

【联系方式】:

(1)电话号码:29921999

(2)传真号码: 29891116

(3)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扩展资料:

2018年4月之后,香港湾仔的中国签证服务中心正式全权代理来华签证服务,原先的签证官方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香港中环坚尼地道42号)将所有类型签证服务转交了签证中心。

(一)接待申请人,按照驻港公署领事部要求整理各类签证申请材料。

(二)为申请人提供有关中间事务性服务,包括基本信息录入、在签证申请中心和驻港公署领事部之间传递护照、签证和申请人数据等。

(三)按照驻港公署领事部的要求代收代缴签证费、签证加急费或特急费,代驻港公署领事部把护照与签证发还给申请人。

(四)及时按驻港公署领事部要求发布有关签证信息,并通过网站、接待大厅咨询台、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回答申请人咨询,提供相关帮助。

(五)根据驻港公署要求为申请人提供其它必要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一:中国香港签证申请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及地址

参考资料来源二:中国香港签证申请中心--关于签证申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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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2-01
到中国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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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8年9月23日起,签证政策作出如下调整:

一、关於多次签证

(一) 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一至三年有效的多次签证。要求:

申请人的护照内有中国签证纪录
需要提交香港身份证的原件和影印件。
如果需要申请多次“F”商务签证,必须附上申请人的名片。
(二) 持有非永久香港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六个月多次签证。要求:

提供申请人香港身份证的影印本。
如果申请六个月多次“F”(商务)签证,申请人的护照内要有中国签证纪录。同时,必须提供申请人的名片。
(三) 在港居留的家庭佣工,可以试办六个月多次的旅游签证。停留天数不超过15天,由签证机关酌情审批。要求:

护照内的香港居留期限不能少於7个月。
提供雇用合约影印本。
提供雇主信。要写明申请多次签证事由,同时雇主签名要同合约签名一致。
提供签订合约雇主的身份证副本、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副本。
(四) 无香港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多次签证。
二、关於探亲签证

华人申请回内地探亲,要求如下:

60岁以上的长者、小童可以申请停留不超过180天的探亲签证。停留天数由签证机关酌情审核。
其他申请人只能申请停留不超过60天的探亲签证,由签证机关酌情审核。
申请人必须提供自己的中文姓名、内地亲属的中文姓名、亲属关系、亲属的中文住址和内地联系电话。

查询电话:(852) 2315 7171,
查询电邮:[email protected]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在香港湾仔区港湾道26号华润大厦低座7楼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申办 ,电话:{852}3413230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