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沈阳有很多私营企业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交保险,而且,在沈阳的私营企业很少有按国家规定给员工双休的,周六周日加班、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加班也不会给双薪,这些都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而且这些现象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我很不理解,为什么没有人反映这些问题,也没有人解决。请问,普通员工如果就此现象进行维权?为什么大家都那么消极呢?难道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民就不能有人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