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员工申报工伤,对公司有何影响?

如题所述

如果在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由工伤保险支付了。但是一旦达到了工伤鉴定的等级,企业也需要要承担部分的费用。在工伤鉴定等级确定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单位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等级标准,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法律分析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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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4
您好,1、员工向公司提出自己报工伤,如果有工伤保险的话,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申报工伤,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去申报工伤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2个回答  2021-07-04
为员工申报工伤,对公司没有影响的,因为你人都已经受伤躺在医院了,当然要申报工伤了,申报工伤了以后,钱大部分都是工伤保险公司出的,自己不需要出钱,只需要配合就行,对于公司来说是没有影响的。
第3个回答  2021-07-04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由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工伤条例以及当地的标准计算,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如果申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第4个回答  2021-07-04
对公司除了有赔钱的事,其它影响倒没有。就是不知你所指的是(影响是企业形象?还是税务?资质?、、、、、、等等)均没有任何关联。

工伤认定后,工伤评残,后根据工伤鉴定级数赔偿。
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如果公司是交纳得有社保可以报销。休息期间的工资得公司自己支付。医药费到时社保局也可以报销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