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立案后,不一定会结案,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撤销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一定,派出所就立案了之后也有销案的可能。以下几种情况派出所会予以销案:1、罪行较轻,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案件侦破,嫌疑人落网,这种就是破案的情况;3、当事人死亡或者嫌疑人死亡;4、案件超出追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