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公司要单方调岗,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毕竟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涉及到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的重大变化,需要征得员工的同意。当然这里有两个例外情形:
一是法律规定的员工不胜任工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岗位,公司转产,技术革新等实际经营需要以及裁员的情况,单位有法定调岗权,无需征得员工同意。
二是事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单位有权单方调岗。
但是即便事先约定调岗,公司在调岗时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实际经营所必需;前后岗位工资待遇相差不大;不具有侮辱性;调整后岗位是员工能力所能胜任的;以及公司应为调整岗位或工作地点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提供班车接送,或者发放交通补助等) 所以单位调岗不能随心所欲,员工在面对单位单方不合理调岗有权拒绝。
如果不是上述四种法律规定的调岗情形,对于公司的单方调岗有权予以拒绝,如公司发出书面调岗函,可书面回复不同意调岗。这个过程保存和固定双方往来函件,以防发生争执无证据可寻。回复不同意调岗后,仍应在原岗位和工作地点工作,并做好考勤打卡等事项,以防公司以员工旷工为由,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为由进行解聘。
作为公司来说,如未事先约定公司有权调岗,应尽量避免出现滥用单方调岗的情形。与员工进行协商,并对调岗做出一定的协助和便利,比如适当提高工作待遇,提供班车往来接送,以及发放交通补助等,让员工更容易接受公司的调岗。当然,如果出现法定的四种情形,在做好前期考核及证据的收集后,无需征得员工同意也有权单方调岗了。
如果企业以你未到新岗位入职,计旷工,并以此为由解聘,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公司系违法解除,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