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讨厌老公的碰触,但是我爱他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熟悉《大话西游》的读者相信对这段对白并不陌生。
然而,不爱一个人呢?
不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不需要吗?
需要吗?
不需要吗?
我的看法是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但不爱一个人却可以有成千上万种理由。
关于爱情,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
虽然与我们的传统的结婚观念有所差别,但谁又能否认那不是一个婚姻呢?
只要双方愿意,真爱便会永存,而我们唯有祝福。
爱一人需要理由吗?
当然,不需要,那么你就好好去爱吧……
罗曼罗兰说:“爱情是一种永久的信仰,一个人信仰,就因为他信仰,上帝存在与否是没有关系的。一个人爱,就因为他爱,用不着多大理由!”
“爱你,是我自己的事。”堂吉柯德倒爽快。

卡门对荷西反复吟咏:“爱情是吉普赛人的孩子,尽管你并不喜欢我,我偏偏要爱上你;若你被我爱上了,你可就要小心了!”是挑逗还是征服的前奏?尽管蛮不讲理,却远比卡门序曲更叫人柔肠百结。古龙曾为笔下的痴怨情事点注:“人们往往事后才发现,真正去爱一个人,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被爱却是那么幸福。可是偏偏有许多人,宁愿去爱人而不愿被人爱。”是人格面具下的阿尼玛或阿尼姆斯心象在作怪吗?如果每一个人从降生的那一刻就注定了今生只会真正爱上那个和其潜藏的、与生俱来的心象相吻合的人,那茫茫人海,芸芸众生,若真要找到那个人,其间所要经历的宿命与艰难,又怎一个爱字可以堪?

王尔德童话中的打鱼人为了一尾小人鱼而心甘情愿地用利剪划去自己的灵魂;朱丽叶苦苦追问:“罗密欧,你为什么是罗密欧?”;杨过苦等十六年却不能与小龙女如约重逢,他疯狂地追着山上的落日跑,荒唐地以为只要日头未落,这一天就没有过去,小龙女就会飘然而至;久木和凛子自知离经叛道的爱一旦到了颠峰便昭示着坠落,情愿以逃避失乐园的命运。

或许,爱一个人根本就是一种沉醉的迷乱,就是一段丧失自我的过程。
爱着,或者去。需要这么沉重的理由吗?是不是还有更轻巧的解释?
痞子蔡没有一千万没有翅膀没有办法倒出整个太平洋的水,可这都不能让他不爱轻舞飞扬;轻舞飞扬可以倒出整个浴缸的水,只有傻人才相信这是她爱痞子蔡的原因。尽管她确实爱他。
爱一个人,如果他恰好有一千万,那很可能会是一种幸运;如果他恰好没有一千万,那么你会吃惊地在某一天突然发觉自己竟会没来由地这么爱一个人。其间美妙的惊讶,困惑的晕眩,纵有一千万也不一定买得来。
是的,爱的是那个人,而不是爱那些“爱那个人的理由”,道理简单得近乎可笑枣如果不爱那个人哪里会有那些理由的存在?一直很喜欢王尔德笔下的那只不惜用心血染红蔷薇的夜莺,它说:“不管哲学是怎样的聪明,爱情却比它更聪明;不管权力是怎样的伟大,爱情却比它更伟大。”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爱情是不容回绝的。影片《大话西游》成功的解构了古典名著,却始终无法调侃爱情。至尊宝是由情圣上升为大圣的,即使他身为大圣了,也还是不能释怀前世情缘。至尊宝只有变成齐天大圣了,才能去救紫霞,可他一旦成为齐天大圣了,就再也不能去爱紫霞了。这是男人的悲哀,还是爱情命定的悲剧。紫霞曾对至尊宝说:“这座山所有的东西都是属于我的,包括你在内!”可她到也无法拉住至尊宝的手,她与凡人一样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无法预知未来,枉为神仙一场。

几乎所有的爱情范本都是以忧伤告终。唯其忧伤所以经读。莫非了无结局才是充满爱情的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达成?在影片《走出非洲》中,那位有着奇异的讲故事天赋的女主人公,能给自己故事中的人物结局点上美丽的蓝灯笼,自己却不得不离开心爱的咖啡园,当她在爱人墓边低声吟咏“你永远不属于我”这样的诗句时,心中飘荡起伏的是怎样一种感慨呢?
“不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当玉皇大帝也不会开心。”紫霞一语道破枣爱一个人就是这么简单,不能去爱一个人的后果却是如此严重。
“爱一个人,你需要理由吗?”这样一个叫人无从求证答案、叫人止不住伤感的疑问是否早已暗示只有永不可得或终将逝去的爱情才能成就一份永恒而惊心的美?甚至还未能开始就已经终结的微妙情感?而类似“一生只爱一个人,爱这个人就必须离开他”的荒谬、绝望而又绝对真理的悖论将会无止尽地牵引出那叫人断肠的叹息:
“爱一个人,你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不需要吗?……”
看起来是永远不会有理由的,都说爱情如果能用理性来解释的话,也就不成其为爱情了。世上总有那么多的人做那么多浪漫无比的糊涂事,有人爱美人不爱江山,有人唱“你去流浪的时候,我也被放逐;你想说谎的时候,我变成赌注。”甚至还有人发誓“冬雷震震,夏雨雪,也不敢与君绝”什么的,不胜枚举。
“如果上天可以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子说:‘我爱你!’”为什么要再来一次呢?因为后来后悔失去吗?如果没爱过,又何必后悔?如果爱过,又怎能保证再来一次会比残缺的往昔更加完美?
“如果非要把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枣一万年。”一万年很久吗?是的,很久。可如果这份爱将在一万年之后沉睡,那么十万年又如何?瞬间的燃烧虽无法抗衡灭,甚至无法证明曾经的存在,但光芒一刹有时已足以照彻绵绵余生。

尚且无须理由,又何必在乎重复与期限?
总有人在戏耍爱情,也总有人在火火地爱着,偷偷地爱着,长长地爱着,苦苦地爱着,爱得泪花四溅,爱得到老至,爱得平淡无奇,爱得苦不堪言。也许爱与不爱不过是人们选择的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罢了,本无孰对孰错,也不必追究理由。
麦芒在他的诗歌中写道:“爱情是一种刻意安排而非自发的随心所欲我爱上了你而我已为此准备多年。”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爱一个人不但有理由,还会有充分的理由。那么一时的迷狂、冲动、情窍顿开充其量也只能算作一种假象和托辞。诗人骨子里自古就有那种对天缘巧合的向往吧,渴望偶然,等待神秘莫测的天命,一旦跌入爱的漩涡,只能面对无法解释的“天意”,仓惶而虔诚地拜谢。往往,一见钟情的那个人并非那个在你出生的那一刻就在世界的另一处等待你的异性婴儿,至少,从理论上说,这样的概率太低了。
“为什么会爱他(她)?因为我爱他(她)。”聪明人看来,这绝对是笨人逻辑,可竟没有人能证明它不成立。也许,这才是世上勉强能让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理由吧。
有人研究发现,当一个人智商最低时,却离爱情的大彻大悟最近。但愿是吧,问题是谁愿意做傻瓜呢?
爱一个人,你需要理由吗?
需要又怎样,当你发现了这个理由时,你还会爱那个人吗?至少还会那么爱吗?
不需要又怎样,如果真有理由的话,你不需要它。它也依然存在的。
“爱一个人,你需要理由吗?”要确证这个问题是一个有意义而并非虚无的存在,是不是也需要理由?
存在即是合理,真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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