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是从快递员入柜开始计算还是从拿到货开始计算?

如题所述

在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时,应从顾客签收商品的第二天开始计算退换货的期限。这意味着,从顾客实际收到商品的第二天零时起,算满7天,顾客即可行使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如果商品的签收日期是某一天,那么从第二天开始计算,第7天结束时,便是退换货的最后期限。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期限是从顾客实际拿到商品的时间点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快递员将商品放入快递柜或顾客看到快递信息的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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