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上有相关国家领馆的章,还有其国家的标志(如吉祥物、国旗标等)。
在申根签证上看签证当页上的签发国家缩写即可知道是哪个国家签发的。 申根国家-英文3字母缩写 - 奥地利 Austria、 AUT 比利 Belgium、 BEL 法国 France、 FRA 德国 Germany、 GER 希腊 Greece GRE 等。同时签证上还可以看到申请区域,有效期内允许停留的总天数。
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入境和多次,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3个月。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两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
扩展资料:
申根签证的申请办法有:
1、只前往某一成员国,应申办该国的签证,即“国别签证”。“国别签证”只能入、出签发国有效,不能从别的申根国家过境而进入签发国,否则应申办“申根签证”。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2、过境一成员国或几个成员国前往另一成员国,应申办另一成员国(入境国)的签证。
3、前往几个成员国,应申办主要访问成员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的签证,无法确定主访国时,申请往访的第一个国家的签证。
4、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以及丹麦的法罗群岛和格陵兰仍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前往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如果也必须在申请丹麦申根签证或者丹麦国别签证时候申请获得同意会签证上备注。
5、经或访问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及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往访国家的邀请信;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那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