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项羽本纪原文及翻译注释

如题所述

史记项羽本纪原文及翻译注释如下:

原文:

项籍者,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戮者也。项氏世世为楚将,封於项,故姓项氏。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

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於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项梁尝有栎阳逮,乃请蕲狱掾曹咎书抵栎阳狱掾司马欣,以故事得已。项梁杀人,与籍避仇於吴中。

吴中贤士大夫皆出项梁下。每吴中有大繇役及丧,项梁常为主办,阴以兵法部勒宾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秦始皇帝游会稽,渡浙江,梁与籍俱观。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掩其口,曰:“毋妄言,族矣!”梁以此奇籍。籍长八尺馀,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

太史公曰:吾闻之周生曰“舜目盖重瞳子”,又闻项羽亦重瞳子。羽岂其苗裔邪?何兴之暴也!夫秦失其政,陈涉首难,豪杰起,相与并争,不可胜数。然羽非有尺寸乘埶,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

及羽背关怀楚,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经营天下,五年卒亡其国,身死东城,尚不觉寤而不自责,过矣。乃引“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岂不谬哉!

译文:

项籍是下相人,字羽。开始起兵时二十四岁。他的叔父是项梁,项梁的父亲就是楚将项燕,被秦将王翦所杀的那个人。项氏世代为楚将,封于项,所以姓项氏。项籍小时候,学习认字写字,没有学成。

放弃了学字,改学击剑,又没有学成。项梁很生他的气。项籍说:“字只不过用来记记姓名而已。剑也只能抵敌一人,不值得学,要学能抵抗万人的。”于是项梁就教项籍兵法,项籍非常高兴,粗略地知道了兵法大意,但又不肯认真学完。

项梁曾因栎阳罪案受到牵连,就请蕲县狱掾曹咎写信给栎阳狱掾司马欣,因此事情得到了结。项梁杀了人,和项籍到吴中躲避仇家。吴中有才能的士大夫都比不上项梁。每当吴中有大规模的繇役和丧葬,项梁常常主持办理,暗中用兵法部署调度宾客和子弟,因此了解了每个人的能力。秦始皇帝巡游会稽,渡过浙江,项梁和项籍一同去观看。

项籍说:“那个皇帝,我可以取而代之。”项梁捂住他的嘴,说:“不许胡说八道,当心全族要杀头啊!”项梁因此觉得项籍不同于一般人。项籍身高八尺有余,力能举鼎,才气过人,吴中子弟都已经敬畏他了。

太史公说:我听周生说“舜的眼睛大概是两个瞳孔”,又听说项羽也是两个瞳孔。项羽难道是舜的后裔吗?为什么兴起得这么迅速啊!

秦朝政治腐败,陈涉首先发难,豪杰蜂起,相互争夺,不可胜数。然而项羽毫无凭借,乘势起于民间,三年时间,就率领五路诸侯军消灭了秦朝,分割天下,封王建侯,政自己出,号为“霸王”,虽然没有始终保持他的地位,但近古以来,还未曾有过这样的事情。

等到项羽放弃关中,怀恋楚地,放逐义帝而自立为王,抱怨王侯背叛自己,这时已经难以控制局势了。自我夸耀功勋,逞一己私智,不效法古人,以为创立霸王的事业,需要用武力来经营天下,终于五年时间覆灭了他自己的国家,身死东城,还没有觉悟,不自我谴责,这就不对了。竟然用“上天灭亡我,不是我用兵打仗的过错”为借口,难道不是太荒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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