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补缴方式:
1、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2、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3、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扩展资料: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第一种:跟原公司沟通,自己出所有的费用缴纳。虽然辞职了,但是社保不想断交,可以跟原来的公司沟通一下,按照单位的名义帮忙给自己缴纳,但是所有的费用都应该是自己出。这是其中的一个办法,而且没有任何后果或者不良影响。
第二种:自己去社保局缴纳社保。如果是自己缴纳的,都应该按照本地区个人缴纳基数和方法执行,因为每个地区社保缴纳,尤其是个人缴纳的方式和情况各不相同。
例如北京地区自己缴纳社保,只限北京户口,社保局不受理外地户口,而且缴纳的社保,和公司缴纳的社保还是有分别的,公司帮你缴纳的是城镇职工社保,去社保局缴纳的是城镇居民社保,居民社保毕竟没有职工社保好。
扩展资料:
社保中的养老保险是累计年限的,所以中断没有什么大影响,如果只是断交一个月的话,可以选择直接续交,也可以选择补交,如果是补交的话,办理方法有:
1、自己办理:去当地社保局说明诉求,然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帮忙办理补交,如果是自己离职等原因造成的断交不一定可以补交,这个要问清楚;
2、公司办理:社保断交公司是可以帮忙补交的,可以联系原公司帮忙补交,或者到新公司之后询问人事能否帮忙办理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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