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一般跟户口性质是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社区或者乡、村组等出具同意分户的证明。
5、社区出具同意分户的证明,证明上需加 盖公章 ,加签经办人姓名;
6、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 本人签名 的分户申请书;
7、本人的 房屋产权 证明( 农村建房 审批表或房产证);
8、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成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建立户籍档案。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参考资料
城镇居民户口分户-免费法律咨询-华律网.华律网[引用时间201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