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房产证,可是父亲去世了,儿子有权卖这个房子吗?

就独生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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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儿子要卖房屋的,得看母亲和其他子女是否同意。父母的房产,首先得分一半给母亲,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剩下的一半由继承人继承。儿子取得的房产的部分,可以折现,也可以购买其他继承人的房产份额,然后办理过户。最后可以实现房产产易,可以售卖给其他人。
法律分析
房产继承通常来说,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法定继承应提交:(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遗嘱继承人应提交:(1)上述前四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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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6
儿子要卖这套房,要看他的母亲是否同意。因为这套房产,他与他的母亲都有继承权,他的母亲占应该占75%,所以他的母亲如果同意出售的话,可以去公证处把这套做一个继承公证,然后拿着公证书去办理新的房产证,只有有了新的房产证,这套房子才可以出售。

注:至于产权人定到谁的身上,也只有他们母子去商量这个事情了,也就是说这套房子的产权定到了谁的身上,谁就有权利处理这套房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没权利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第3个回答  2010-01-02
不可以,一定要通过法律继承了这套房子的拥有权,过户到自己名下,才可以出售!
第4个回答  2010-01-02
夫妻的老婆是第一继承人,或是父亲遗嘱里指定的一个继承人,然后做继承人的产证,然后这个继承人能卖这套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