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了几万块钱给继子买房,现在又离婚了,我可以把钱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您拿钱给继子买房的钱能否要回,需要区分情况。如果您在给钱时没有明确表示是借款,一般是认定为您对继子的赠与,此时是无法要回这笔钱的。如果您拿钱给继子买房时有书面借条或者明确的借款协议,则可以主张这笔钱是借款,要求继子返还。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2.如果您受赠的继子有如下行为,您可以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的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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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04
要不回来,以前买房有没有借据啥的,算是赠予,现在离婚了,只能看他,如果出于道德,他愿意还就还,不愿意还也可以不还。
第2个回答  2021-09-03

    借钱,是可以要回来的,法律上这属于(债务)纠纷,完全可以明着讨回来。如果继子能私下还,或者有借据和人证是最好的。

    赠与,就无法要回来了。法律上这属于(赠与),是不能要归还的。

    既然也算有家人关系,最好是私下沟通,把钱拿回来。这个时期,大家都很难,抱团取暖互敬互爱才是最需要的。

    一起祝好这位提问的朋友。

第3个回答  2021-09-04
你拿了几万块钱给继子买房,现在又离婚了,你想把钱要回来。能不能要回来还得看你当时这钱是借给继子用于买房。还是作为赠予啊。如果当时只是借给继子买房。缓解他资金上的困难。那现在离婚了你是可以要求他把当时借的钱还你。如果当时是赠予他钱买房。那这笔购房款已经是属于继子所有了。你不能随便把已经赠予他人的钱款再要回来吧。这样挺不地道的。还是需要讲究下契约精神吧。你可以试着让继子归还你钱款。但他还不还就看他自己的意思了。不是必须的了。
第4个回答  2021-09-04
不可以把钱要回来!
婚姻存续期给继子买房拿的钱,是赠予,不是借贷!所以说无法要回。
如果当时拿钱时明确说的是借给继子,并且继子写有借据,持借据是可以要回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