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清查中,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应记入( )账户核算,若是无法查明原因的短款,批准后记入( )账户

如题所述

现金清查短款或长款(短缺或溢余、盘盈盘亏)——“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1、账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方:待亏+
贷方:待溢+

2、审批前处理
调整现金日记账,增加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盈:+现金,+待处溢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盘亏:-现金,+待处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3、审批后处理

(1)如为现金短缺
应收回的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计入其他应收款;不用收回,企业承担的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

借:结果(其他应收款)(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减少了

(2)如为现金溢余
应付的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计入其他应付款;不用付的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在所有的(现金、存货、固定资产)盘盈中,只有现金盘盈的结果,才有可能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溢余减少了
贷:结果(其他应付款)(营业外收入)

扩展资料:

现金清查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实地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相核对,确定账存与实存是否相等。其步骤如下:

首先,在盘点前,出纳人员应先将现金收、付凭证全部登记入账,并结出余额。

其次,盘点前,出纳人员必须在场,现金由出纳人员经手盘点,清查人员从旁监督。盘点时,除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规定,如有无以“白条”抵冲现金,现金库存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有无坐支现金等。

最后,盘点结束应根据盘点结果编制“库存现金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盖章,作为重要的原始凭证。它具有“盘存单”和“实存账存对比表”的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现金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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