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前几年一只亏损,今天有了利润,如何避免预缴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前几年一直亏损,今天有了利润,可是第四季度所得税申报不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税务局要先预缴所得税。有什么方法避免预缴所得税吗?预缴后据说是不好退的。
如果我计提一笔冬季取暖费,限额是多少?是不是要列入职工福利费里呢?
刚看了看国税函[2009]3号,有谁能给写个会计分录啊!

实际上您的税管员是一个十足的不学无术的家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规定:
企业所得税预交的计税依据为实际利润额,而实际利润额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填报。即A类申报表的第4行“实际利润额”应当按照“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填报。所以,不存在贵公司一直亏损,4季度有利润且没有超过过去的亏损额,应当不需要预交企业所得税。如果预交,一是税务违法,二是的确明年不太好退,一般情况下是抵交明年应交的企业所得税,退税审批层级多,手续繁琐,建议您申报时按照我讲的,以“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不征收收入-免税收入”填报。如果税务不同意,您可以采取税务救济手段,实施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保您赢!
另外,贵公司如果计提一笔冬季取暖费,即使您计提了也只能在职工福利中列支,与解决您的4季度盈利没有益处,且年终福利费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部分也得纳税调整,税法规定各项成本、费用都应当据实扣除,所以,我建议没有多计提冬季取暖费的必要。

国税函[2009]3号文件链接,你可以仔细琢磨,看我说的对否?http://202.108.90.178/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5136&fla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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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9
预缴后据说是不好退的,这是不可能的。在填写申报表时,成本多点就是了,账务不要处理了。
第2个回答  2009-12-29
先要弄清几个问题:1.你前几年亏损,你是否每年对于亏损额已报税务部门核准可以以后年度弥补,如果没有的话,那这些亏损不能在以后年度弥补。2.是你今年1-3季度累计是否有也是亏损,金额大于你第四季度盈利额的话,那也不存在要预交所得税啊,反之,你今年就需要缴税,这个所谓的预交,只是根据你全年上报的报表利润来预交所得税,真正的清算在第二年的3-4月份再做,那个时候就根据所得税法重新计算你全年的所得税。那弥补亏损就是在那个时候做的,如果允许你弥补的话,就会退还你预交的所得税,反之就没了。
第3个回答  2010-01-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2,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
因此,纳税人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4个回答  2009-12-29
预缴后一般是不退税的,而是用于抵免以后年度的所得税,如果你不想交,可以和专管员说有以前年度亏损存在,申请税前补亏,一般不会不批准的。如果确实非要你们交,你可以预提取暖费,不过这个是要实报实销的,所以你最好想办法找发票,没限额,分录
借 成本费用类科目-福利费
贷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 应付账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