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联军侵华时,为何有十四个国家获得辛丑条约赔款?

如题所述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此条约是有十一个国家签订,然后向十四个国家赔款。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来看看八国联军侵华是怎样一回事。

八国联军侵华

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发生在清末时期,具体时间是在1900年,此时的大清可谓是满目疮痍、国不成国。至1840年鸦片战争至1900年,短短六十年之间,大清真的做到了“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赔”。无论是第一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还是甲午中日战争,大清都是以惨败签订卖国条约为结局,即使是在此期间,大清政府曾想要“主动”改变这一耻辱的局面,先后开展了“洋务运动”、“戊戌变法”等改革措施,但由于封建之毒积累过深,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

于是乎,海外列强像吸了鸦片一般,对掠夺大清市场的“瘾”越来越重,在1900年找了个镇压义和团运动,保护本国使馆的借口(永远记住,落后就要挨打),组成以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德意志帝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俄罗斯帝国、意大利帝国、匈奴帝国、日本帝国为首的侵华联军,悍然发动了对大清的非法武装侵略。

不到三个月,八国联军带着2万余人一路势如破竹,直接杀到了紫禁城,慈禧太后带着光绪帝以及众大臣“移驾”西安,值得一提的是,在6月份慈禧太后在接到大臣伪造的八国联军侵华是为帮光绪帝夺权的情报后,勃然大怒,居然直接向八国联军宣战!可能有人会觉得大清硬气了一回,硬气吗?不硬气,仗都打了一个月了,你才有回应,这只能说是耻辱!

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面对群龙无首的局面,大清又是以惨败收场,偌大的一个北京城成为了人间地域!八国联军在北京城“纵乐”几日后,想起了他们此行的目的是瓜分中国,便向清政府提出了和谈的“请求”(也就是不平等条约)

最终,这种签订卖国条约的脏活、黑锅又落到了我们的李中堂手中!李鸿章无可奈何,在1901年的北京城签订了著名的《辛丑条约》

为何十一国签订,赔款十四国?

条约中的其它条款我不多描述,反正就是两个字:耻辱!不过其中最显眼的一条是:连本带息赔款9.8亿白银。而最令国人疑惑的则是,明明是八国联军侵华,为何有十一个国签订、并且向十四个国家赔款。

《辛丑条约》最终落款签订时,除了参与侵华的八国联军之外,还有三个国家也签订了!当然,他们不是帮大清赔款,而是来分一杯汤喝。这三个国家便是:荷兰、比利时、西班牙。

讲道理,这三个国家既没出钱也没出力,别说大清不同意(不同意也没用),就是其它八国也不会让这三国捡便宜吧。其实不然,这主要是当初义和团成员和清军在进攻东交民巷的时候破坏了这三国的使馆,说白了,就是来索赔“医药费”的!还是那句话:弱国无外交!

至于向十四国赔款赔款是怎样一回事,我们不妨来看看怎么一回事。

八国联军加上其它来索赔的三国共11个国家。这十一个国家是在条约上签订了字,并且要求赔款的!

还有三个国家是没签字,但这要求赔款的,这三个国家就是:葡萄牙、挪威、瑞典。这三个国家既没有军队参战,也没有大使馆遭破坏,并且政府没有直接出面签订,只是民间索赔,说白了就是“碰瓷”,想要在众列强之间分一杯羹,不过他们最后只是吃到了一点残渣而已!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八国联军也不是傻子,你们三国什么都没干也没有损失,凭什么(本来这话应该是有清政府说的,可是弱国无外交),最终,葡萄牙如愿分得23.13万两白银,瑞典与挪威分得13.71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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